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保工程、化工石化工程、桥梁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不含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通讯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地质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招标代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监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空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土壤监测、修复及技术研发;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