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工程、市政养护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楼宇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路灯、舞台及场地用灯制造,照明电气、照明灯具、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路灯、LED路灯、半导体照明器材、交通设施、锂电池制造、销售,胶体蓄电池销售,园林景观雕塑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