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港航事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港航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标准规范;参与编制港口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并负责执行航道建设、养护计划;负责管辖范围内公用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航标及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航道临跨过河设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港口、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港口、航道建设养护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航道科研、绿色发展、行业统计和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航道赔(补)偿和港政、航政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