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不含爆破)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于2016年05月19日登报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