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落实和执行县政府关于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全县市容环境建设、县城居民供水设施建设、供暖设施建设、燃气设施建设、城市污水设施建设等公用事业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标准,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协调相关工程实施和后续维护管理,为公用设施正常运行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二)负责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实施,承担绿化设施、公共绿地日常维护和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按城市规划实施绿化、美化、环境清洁等,参与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实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休闲场所及公园设施管理维护和动植物保护等职责。(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县城镇供暖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供暖、用暖行为,协调供暖企业和用户关系。(四)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承担县城200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五)负责按照行业规范标准,落实县城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燃气从业企业和人员管理,开展燃气企业运行情况监测、检查,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保障居民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