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币业务: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发行与兑付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按权限和程序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2.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3.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1.人民币业务: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发行与兑付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按权限和程序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2.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3.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