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农林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施工、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物探、检测;对外承包工程;测绘;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土地整理、土地规划;招标代理;项目策划、咨询;批零兼营;环保设备,起重设备,启闭机械设备,电力设备,二,三类机电产品,成套水处理设备,成套泵站、电站机电设备、材料、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