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楼宇安全技术开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施工劳务分包(以上任资质证经营);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生产、批发、零售、维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