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业废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废气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废渣治理、噪声治理、供排水治理、烟气脱硫脱硝治理、粉尘治理、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渗透液处理、人工湿地、土壤及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与推广、施工、维护,防渗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安装、维护;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设备、环保材料、防水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装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