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作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治理、土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与承包;电梯安装、电梯维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维修;温室大棚建设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