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排水设施管理服务;污水处理;管道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质检技术服务;清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涉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食品生产;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