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境(环保)工程、土地开发整治工程、幕墙玻璃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节能保温工程、铝合金塑钢(中空)门窗制安工程、房屋保温工程、建设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水泥预制品加工、建材经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