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保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肥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日用百货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