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制冷空调设备、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加湿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制冷空调设备、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