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制作、喷绘制作、墙体喷绘、景区标识设计、制作、室内外设计装修装饰;苗木种植、销售;钢管、扣件、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脚手架搭设、河湖整治工程、建筑施工劳务、模板脚手架搭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