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协调、检查和监督各县、部门依法保护抚仙湖;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抚仙湖保护、管理、开发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在抚仙湖管理区域内统一行使水政、渔政、环保、航运等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对抚仙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协调、监督、管理;批准船只入湖航运,发放《入湖许可证》;制定抚仙湖水量年度调度计划和年度取水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管理海口节制闸和隔河调节闸;对抚仙湖水域统一进行渔业规划,增殖渔业资源,组织发放捕捞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办理玉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