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昆明片区)********-****-****-****-************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0%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预算金额***.***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项目监督人:熊干事、移动电话:***********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途径。\n注:筑龙技术支持电话:***-********;在线服务**:**********。\**.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仔细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
建设单位: | 某部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昆明片区)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t\t****-**-** **:**\t |
开标地点: | *楼网上开标室9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肉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饮品类和主食加工品类等7大类副食品采购。供货时间:本次供应商供货期限为1年。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采购机构指定地域。供货方式:送货上门。商品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肉类、水产类、饮品类等食品均过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n(*)(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合作协议或合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n(2)在采购单位驻地(昆明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n(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其他: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2提供近*年(****年-****年)经第*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年度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监管平台统*备案赋码,未完成统*备案赋码的或赋码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年6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年6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n(*)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n(*)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供应商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n(*)(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合作协议或合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n(2)在采购单位驻地(昆明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n(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最近*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n(*)根据采购单位有关规定,已被纳入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上*级违规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供应商资格。已连续供应该单位2年副食品的企业,本次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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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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