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期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市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沽源县小厂镇、小河子乡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态林巩固提升工程15平方公里,进行治理沟壑100处、封育治理25平方公里;修建铅丝笼石谷坊100座、生态袋土谷坊150座、各类护村护地坝5公里;裸露山体修复10处,岸坡修复10处。 2.1.4 项目总投资额:3000 万元 2.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期工程内勘察(工程勘察、测量、勘测报告编制 等)、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其中: ①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含乙级)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 ****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 **** 年 ** 月 ** 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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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无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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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期工程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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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沽源县平定堡镇中环路 *** 号 | 地址: | 张家口经开区纬*花园小区5号楼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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