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湖南青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龙山县第*建筑工程公司
龙山县安仓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集中安置区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投【****】***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集中安置区及其附属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茅坪乡。
2.3项目特征:安置区内道路硬化、室外强弱电管道及电缆预埋、给排水等工程 。
2.4 工期要求:**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第**号及国务院****年第***号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保修。
2.7 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8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9最高投标限价:******.**元【注: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只需在比选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竣工结算按照财评审定后的建安工程造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作为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机构审计为准。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每日上午9 时**分至 ** 时**分,下午** 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首市和谐苑3栋1单元***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比选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长沙路老法院内桑龙公路指挥部4楼会议室。
6.2盖章要求:单位公章内容与资质证、单位营业执照、名称*致;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3比选申请文件*正*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须胶装;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统*密封在*个封套中,封套加贴封条,加盖公章。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地 址:龙山县茅坪乡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吉首市和谐苑3栋1单元***
联 系 人:陈亦寒 杨海芝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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