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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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康乐县景古镇农田灌溉渠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水利 |
联系人 | 杨锡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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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乐县景古镇农田灌溉渠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 ***-****-***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庆阳至兰州公路庆城至小园子(甘宁界)段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庆阳至兰州公路庆城至小园子(甘宁界)段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庆阳市驿马镇***青兰高速驿马互通,设置T型枢纽与既有***青兰高速衔接,总体走向由东向西依次经过驿马镇、铜川乡、土桥乡、太白梁乡、方山乡、*岔镇,止于甘宁界交汇处的小园子附近。路线全长约**.***公里,全线采用双向*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3.报价方式:*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提供的服务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复。
5.招标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并取得批复、项目入库、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
6.服务周期: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后结束,其中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周期为**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选择*家中标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合*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须在全国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咨询专业含“公路(项目 咨询)”内容,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 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3.投标人需至少具有*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或评估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5.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服务商须提供通过中国“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 及企业法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企业声明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8 时** 分至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质要求文件及项目技术方案(*** 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 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3、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采用履约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应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采用现金时以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账户。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丽晶茂B栋****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9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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