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大足区第*人民医院污水处置及运营服务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 元) (专业领域: 污水处理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需求描述
污水处理运营及处理服务 | ¥***,***.** | 1(项)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开户行:
建行大足支行
账户名:
************
账 号:
********************
*、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商务条款
(*)交付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验货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其它要求
(*)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第*人民医院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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