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高台县宣化镇利号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邓主任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高台县宣化镇利号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 *** | 工程-施工 | ******.2(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宁县新庄镇污水处理站搬迁设备及***膜更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1)
项目名称:宁县新庄镇污水处理站搬迁设备及***膜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将宁县和盛镇日处理量***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备搬迁至新庄镇污水处理站,并更换***膜****平方米。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的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
5、投标人须提供****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6 个月任意*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采购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9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采购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1、投标人根据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含签字盖章后的***格式1份,可编辑的****格式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新庄镇新庄街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19595459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