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标段)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乡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实施内容:救护车3辆、负压救护车2辆,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1.2 供货安装期:**日历天安装及调试完毕
2.1.3 数量及技术规格: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质保期:整车全国联保≥2年或者5*公里
2.2 招标范围:已审定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
3.1.2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3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取双盲的评标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联系人:** 受理电话:***********)。
9.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电话:****-*******
邮箱:/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平乡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标段) | 中标人 | ****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平乡县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大街***号安联印象小区**-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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