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州粮油仓储乡村振兴物流分拣中心项目-乐山食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州粮油仓储乡村振兴物流分拣中心项目-乐山食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4㎡,总建筑面积 *****.**㎡,拟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 *****.**㎡,设计仓容 2.** *吨。建设内容:新建 2 栋食品(农产品)仓;新建物资仓库暨物流中心;成品车间;运输设备及车辆;新建检验化验站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等配套辅助设施设备。
2.3 设计周期:**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概算编制等,不含报批时间)+后续配合服务;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投资限额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设备清单编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以及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所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设计、挡墙设计、消防设计)等为达到本项目合格成果所需的各类准备、现场勘验、设计以及后续配合服务;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 标段划分:设计标段;
2.7 本项目投资额:****.***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商物粮行业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商物粮行业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登*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苏路****号5楼
邮 编: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泰*路***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号
邮 编: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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