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贵州安顺)储备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贵州安顺)储备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办〔****〕**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统筹解决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眼桥镇安宏村
2.2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在原贵州省公路局安顺公路应急中心基础上进行升级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应急物资库、应急装备库、演练场地(含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突发事件演练场地)、队*集结训练场地、应急配套用房等建设项目和应急装备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并购置应急装备物资。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包括1座应急配套用房****㎡、1个应急装备库****㎡、2个应急物资库****㎡,应急演练场地*****㎡,队*集结训练场地****㎡。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项目勘察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应急物资库、应急装备库、演练场地、队*集结训练场地、应急配套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勘察(含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边坡设计、信息化系统开发设计、装备物资初步方案设计、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他设计和服务工作,包含从方案设计开始到本项目工程结算完成止(包括设计审查服务、配合项目管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有关技术问题、隐蔽工程验收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及竣(交)工验收等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电气照明、弱电、道路、绿化景观、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1.2 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含**年)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2)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等级)技术职称,具有5***(含5年)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含**年)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1.3 设备要求:
具有履行勘察设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联合体需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在****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承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在****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号)的规定,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其他专业的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高速公路设计信用评价等级(本招标项目优先引用设计“附属”专业);
(2)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 级对待;
B.有*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 次达到直接定为C 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发生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 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 次的,按D级对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3日**时**分至****年9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购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4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6.5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官网 上发布。
8. 投诉、举报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号
异议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
地 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号
电 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号商务楼****室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
****年9月2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2.1.3 |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致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5)投标文件签署人员合法性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质量标准: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9)安全目标: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安全目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唯*: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不泄露报价: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围标串标认定: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条、第**条、第***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无《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或虽有其规定的雷同情形,但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非串通投标行为。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报价低于限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报价规范: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报价唯*: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的任何*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部分: ** 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 分 其他因素部分: ** 分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个最高值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舍*入后取整,不保留小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注:如果所有有效评标价均未在**%-***%之间的,则评标基准价直接取值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分) |
投标人在****年1月1日(公路附属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以后完成的项目业绩: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分; (2)投标人每完成*个包含公路附属(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项目加2.5分,最多加5分(注: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每完成*个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总面积不低于*****㎡)设计项目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注:提供合同文件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证明材料)。 | ||||||||||||||||||||
人员资历和业绩(**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担任过*个建筑总面积*****㎡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3分,最多6加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 | ||||||||||||||||||||||
2.2.4(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8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工作思路的较为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6.4~8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工作思路的基本全面、合理、较为可行:得5.6~6.4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工作思路*般:得4.8~5.6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8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较为准确、比较全面,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非常有效、可行性强:得6.4~8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相对准确、较为全面,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有效、相对可行:得5.6~6.4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般,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具有*定参考价值:得4.8~5.6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8分)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非常合理、可行性强:得6.4~8分;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合理、具有*定可行性:得5.6~6.4分;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性*般、可行性*般:得4.8~5.6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8分) |
投标人各项保证措施非常合理、可行性强:得6.4~8分; 投标人各项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得5.6~6.4分; 投标人各项保证措施合理性*般、可行性*般:得4.8~5.6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8分) |
投标人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非常合理、可行性强:得6.4~8分; 投标人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得5.6~6.4分; 投标人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般、可行性*般:得4.8~5.6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偏差率×***×0.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偏差率×***×0.2。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履约信用(5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0.8分;具有**/******(********)环境管理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各加0.6分;本项目最高得分为2分。 (2)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号)的规定引用信用评价结果,分值如下:
注:①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设计“附属”专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②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评价专业范围完全*致(指公路“附属”工程设计或公路“房建”工程设计)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③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 ||||||||||||||||||||
技术能力(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投标人获得过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专利(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指南,每有*项加2分,最多加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因素(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价除外)得分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去掉*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2、在评标过程中,如通过第*信封的有效投标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信封的有效投标不足3名,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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