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8/**】【我要打印】【关闭】 | |
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263 项目名称: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01 包: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元):2,467,008.34 元; 最高限价(元):2,467,008.34 元; 002包: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 预算金额(元):855,662.23 元; 最高限价(元):855,662.23 元; 003包:辽宁省兴城-绥中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封山育林工程 预算金额(元):950,420.30 元; 最高限价(元):950,420.30 元; 采购需求:依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林草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24]172 号)和《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林草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葫发改投资[2024]37 号)文件精神,完成2024年兴城市承担退化林分修复任务4000亩,人工造林建设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建设任务10000亩; 计划工期: 001包、002包: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0日(养护至2026年10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003包: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 2024年8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供应商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生成确认回执。 2、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92号 联系方式:0429-511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15898230962 邮箱地址:756505726@qq.com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01 2853 3470 0000 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娜 电 话:158982309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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