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分局广西灵山进场道路项目施工需 要,我司拟对项目施工所需 石粉 进行采购,我司拟采用 公开询比价 采购方式(项 目编号:**********-*******-******)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 年 9 月 5 日(星期*)下 午 **: **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集采平台(*****://**.**********.**)。
*、拟采购货物*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石粉 | 0-*** | ****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比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 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 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 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 据。
*、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分批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 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 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类似供货业绩不少 2 份。
3、交货期:**** 年 9 月起至工程结束,根据项目部现场生产需要进场。
4、交货地点: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华村广西钦州灵山抽水蓄能电站进 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5、质量标准或要求:
(1)产品符合:材料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计量及校核签收:按照现场验收数量计量
石粉现场验收采取过磅验收的,应将磅单显示的重量在供方发货单上列明,并由 买方监磅人员和施工现场专人签收,作为结算依据留存。
买卖双方对地磅磅单数量有争议的,均可选择双方认可的第*方地磅进行复磅,最终过磅数量以复磅磅单数量为准。
6、付款方式:(1)材料价款的结算:开票前双方通过在对账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后方可开票。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上月 ** 日至本月 ** 日为*个结算周期,次月 5-** 日买卖双方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经双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对账,并 开具结算单,根据结算单,卖方提供本批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核对发票 填写内容无误后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总价的 **%,剩余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验收 完成投入使用后 6 个月内返还 **%质保金。
(2)卖方需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票制结算。若合同执行过程中 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 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3)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业务(建行 E 信通、电建 融信、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推行的融资付款业务)等形式进行支付(暂约定办理期限 为半年期利率)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7、响应文件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编制报价函,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至 集采平台。
8、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 有限公司或第*分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 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广西钦州灵山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 年 8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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