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配套*域管廊及连接桥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配套*域管廊及连接桥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8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山东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杰,投标报价:********.** 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华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计金杰,投标报价:********.** 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季学尧,投标报价:********.** 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条资格审查规定:“评标委员会通过招投标平台系统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涉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进行核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未通过系统平台企业诚信库导入或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经过询标程序,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属实。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年8月**日始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蒋榕,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 ****-******* 。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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