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410381-83-01-040820)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新(2024)000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68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医用气体工程建设,包含新区医院感染楼、门诊楼及病房楼医用气体管路及点位的铺设,包括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设施系统和呼叫系统。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工 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759905.01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级别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所投设备管理类别为二类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管理类别为三类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或医用气体压缩系统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空气压缩机组、医用真空负压机);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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