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8月8日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年8月**日前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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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公众参与说明 | 受理日期 |
1 | 夜游青衣江(码头改建、光影文化展等)项目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南环中路 | ********** | ************ | 夜游青衣江(码头改建、光影文化展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夜游青衣江(码头改建、光影文化展等)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年8月8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
夜游青衣江(码头改建、光影文化展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夜游青衣江(码头改建、光影文化展等)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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