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年市级衔接资金农田水利“最后*米”项目(长生桥村当家塘清淤整治、游芳冲老猫洞组至山湾河道治理)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年市级衔接资金农田水利“最后*米”项目(长生桥村当家塘清淤整治、游芳冲老猫洞组至山湾河道治理)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栋B座****-****室 联系方式:****-*******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7月**日**时00分 | ||
最高限价 | ********元*角*分(******.**元) | ||||
施工工期 | 3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成交人 | ************ | ||||
成交价 | ***********元整(******.**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桂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皖************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至****年7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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