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月**日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安全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
澄清答疑
第1次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
关于潜在投标人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安全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样品: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提交以下样品:“1、“警告标志”标识*1;2、“室内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式”标识*1;3、“定置胶带”标识*1;尺寸大小不作要求,材质及制作工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其中1,2 项目未提供制作画面以及内容,请确认是统*提供画面以及内容还是投标人自行设计画面内容。
答: 画面内容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中标后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调整,按最终招标方确认内容制作。
2、清单制作工艺:序号:** 室内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式材质及工艺要求:反光功能带有铝箔层的防水耐高温防酸碱腐蚀隔离层,** 喷印具有凹凸感和立体感质。上述序号清单工艺要求不是特别明确,请明确相关工艺最终要求。
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式”材质及工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安装方式为贴在消火栓箱门上(类似车贴) 。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 ****-********、***********
****************
***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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