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空调系统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福鼎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鼎市玉龙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环泰禾广场3号楼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空调系统工程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发现福鼎华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最后报价(即:最后报价时未按文件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无效依据:评委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第*条第4小点。
1、谈判小组成员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经评审,霞浦县远卓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通过,谈判小组根据财政部令第**号规定集中与单*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福鼎华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剩余两家供应商均按规定提交了最后报价。因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故作废标处理。
2、谈判小组人员名单:欧定雄、谢钦地 、***(业主评委)
名称:*******
地址: 福建省福鼎市玉龙北路***号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环泰禾广场3号楼7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