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年7月**日组织清远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次)竞争性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某部某场所安防设施采购项目(*次)
*、项目编号:****-******-*****
*、公示时间:****年7月**日至7月**日
*、成交结果
按照谈判文件规则,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分别审查了4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组织了2次谈判3次报价,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确定最终谈判结果。
第*名,************,最终报价******元。
第*名,湖南鑫垒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第*名,广州伟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第*名,清远国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预成交供应商为************。
*、质疑渠道
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黄先生 电话:****-*******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综合信息网(****://**.**.***.4/)、军队采购网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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