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期永泰段)补遗书**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投标保证金增加第4点:4、本项目采用年度保证金:递交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榕建规〔****〕3 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应在开标当日未失效,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补遗书**作为****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期永泰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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