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总承包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总承包招标文件有关提问及修改内容澄清如下:
1、提问: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设计方的纯设计业绩可否作为本项目业绩使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施工方的纯施工业绩可否作为本项目业绩使用?
回复:联合体中设计方的纯设计业绩不予认可,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予以认可;联合体中施工方的纯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2、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如下内容:
“(4)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
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完成后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按“皖价服[****]**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以上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3、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5、K值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修改为“5、K值(评标基准价系数)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在线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
4、原招标文件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2.5款内容与2.7款内容不*致的,以2.7款为准。
5、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其他规定如有不*致的,均按《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规定执行。
6、其它不变。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定远县鲁肃大道龙星花园小区7幢***、***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4年7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