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山南镇江桥路(工业大道-洪桥路)等*个供水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山南镇江桥路(工业大道-洪桥路)等*个供水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澄清1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山南镇江桥路(工业大道-洪桥路)等*个供水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第*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相关政策要求第2条修改如下:
(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第*章 工程量清单替换为附件1,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第8条修改为:
(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建监管〔****〕**号文项目)。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西路**号
邮 编:******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年**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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