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受灾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夏公线杨天龙桥、王民河桥、什字乡南河桥)*至*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西吉县受灾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夏公线杨天龙桥、王民河桥、什字乡南河桥)施工
公告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 年 **月9 日 ** 时 ** 分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5页及**页附录5项目总工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现变更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原招标文件**页(*)投标函附录第**项质量保证金金额为:
**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4.1 | %合同价,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质量保证金优惠 |
现变更为:
**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4.1 | 2%合同价,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1%合同价质量保证金优惠 |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西吉县吉强东街***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固原市新区新天地商业广场 **-***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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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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