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年**月**日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附表4.4.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企业荣誉计分标准
企业荣誉 | ** | 1、投标人或其员工自****年起至投标截止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8分;获得过市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6分;获得过县(区)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4分;最多计8分。 2、投标人自****年起至投标截止前服务的项目获得过省级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星级物业服务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的计6分,地市级的每个计3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企业荣誉得分最多**计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以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参保1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更正为:
企业荣誉 | ** | 1、投标人自****年起至投标截止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8分;获得过市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6分;获得过县(区)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4分;最多计8分。 2、投标人自****年起至投标截止前服务的项目获得过省级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星级物业服务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的计6分,地市级的每个计3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企业荣誉得分最多**计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电话: ****-********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湘潭市福星中路**号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国际C栋*楼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
电子邮箱:**********@**.***
暂无附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