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衡山县*里片区自然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因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答疑澄清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号)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布后,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 *** 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路***号麓谷商务中心***座******房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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