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凌海市****-****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直燃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王畅 | (凌海市****-****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直燃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直燃锅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凌海市****-****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直燃锅炉采购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 采购需求:查看 第*章 货物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0.***秸秆打捆直燃锅炉 | 套 | 8 | 2 | 0.***秸秆打捆直燃锅炉 | 套 | 2 | 0.7**秸秆直燃打捆锅炉参数: 秸秆直燃打捆锅炉炉胆钢板厚度不小于4.***,外形长度大于4米,宽度大于1米,高度大于2米,重量大于等于4吨,可直接燃烧大于***公斤圆包秸秆捆, 额定热功率:≥0.*** 额定供热面积:≥5*****; 热效率:≥**%; 排烟温度:≤***℃; 颗粒物排放浓度:≤****/** *氧化硫排放浓度:≤*****/**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烟气黑度:≤ 1级; 每台锅炉附带上料电动叉车*台 0.***秸秆直燃打捆锅炉参数: 秸秆直燃打捆锅炉炉胆钢板厚度不小于4.***,外形长度大于3.1米,宽度大于1米,高度大于2米,重量大于等于3吨,可直接燃烧大于***公斤圆包秸秆捆,同时可燃烧生物质颗粒、枝丫柴等, 额定热功率:≥0.4** 额定供热面积:≥******; 热效率:≥**%; 排烟温度:≤***℃; 颗粒物排放浓度:≤****/** *氧化硫排放浓度:≤*****/**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烟气黑度:≤ 1级; 每台锅炉附带上料电动叉车*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 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凌海市青年大街**号D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