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费率(%) | **.3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水排水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约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查设计; 2.经开区排水体系整治(*期)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查设计 | |
第*中标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约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 2.汕头市澄海区南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汕头市澄海区南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第*中标 | ***称 |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7 |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约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何山路西延*期工程(龙池西路-景润路)项目勘察设计; 2.镇湖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浒墅关经开区(镇)排水管网修复工程设计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其他需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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