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庭审直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庭审直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人:*******
3.采购需求:****年庭审直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7*元
6.最高限价:7 *元(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年8月6日至****年8月5日。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7月 ** 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且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提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7月 **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3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凤阳县政务新区政务中心西侧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东门南侧**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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