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皖西南汽车及*部件产业集散枢纽建设项目-外围路网*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异议的回复
问:依据和理由: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外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皖备案下放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通知》(建管〔****〕**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我厅决定把外省检测机构入皖备案工作下放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招标公告第8.4条“4.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请问检测机构跨省承担检测业务,在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可符合该项目要求?
回复:是。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苑小区1号商业楼*层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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