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预算说明,其他内容不变
*、编制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
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T ****-****);
5、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
6、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 **** 年第 ** 号公告的通知》
内交发(****)*** 号;
7、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概算预算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 取费标准
1、人工费:
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 **** 年第 ** 号公告的通知,
乌海市人工费为 *** 元/工日。
2、材料费:
(1)外购材料原价,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乌海市公路工程主要
建筑材料 **** 年 3 月市场综合**表中提供的不含增值税**;
(2)《市场综合**表》中没有的材料,采用市场调查**;
(3)施工用电单价为 1.2 元/**·h。
3、机械台班单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养路
费车船费标准《内蒙古车船税标准 ****》。
4、措施费:
(1)基本措施费:计取;
(2)施工进出场费:按 **** 计取;
(3)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按风沙*区半固定计取;
(4)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不计;
(5)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中的费率执行,并按“表
8 措施费调整系数表”进行调整。
5、企业管理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中“表 9 企业
管理费费率表”的费率执行。
6、规费:
(1)养老保险费:按 ** %计;
(2)失业保险费:按 0.5%计;
(3)医疗保险费:按 6.5%计;
(4)工伤保险费:按 1.3%计;
(5)住房公积金:按 **%计。
7、利润、税金:
利润按 7.**%计,税金按 9%计。
8、安全生产费: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 1.5%计算。
9、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1)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前期工作
费,均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规定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 0.4%计算。
**、基本预备费: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
按 5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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