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桃城区****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实施方案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桃城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实施方案 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 建设规模:田间渠道清淤衬砌,水闸、涵洞、泵站、扬水点、防渗管道、变压器、高压线路等田间工程。 设计服务周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及报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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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京衡南大街***号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号1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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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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