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托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船营区松江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市昌邑区西山街 *** 号吉林兰天国际商贸中心 5 层 ***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托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方法 |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协调,得4-5分;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基本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 基本协调,根据实际情况,该项得2-3分;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不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不 协调的0-1分; |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协调,得**-7分;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基本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 基本协调,根据实际情况,该项得6-4分; 项目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及数量不合理,管理和技术人员比例不 协调的3-1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 ***.******.**)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船营区松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西山街 *** 号吉林兰天国际商贸中心 5 层 ***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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