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
*、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06月**日
*、废标日期:***4年**月**日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潘晓锋、徐胜华、叶培春、赵志伟、黄良林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涌金路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陈久怡
联系方式:****-********/***********,邮箱:*********@**.***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号诚远大厦9楼***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
************
***4年07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