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年7月**日受理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年7月**日环评文件受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
1 | 新增烷氧基化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 | ******************* | |
2 | 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林下养鸡示范项目 | 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 | |||
3 | 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技改优化提升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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