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内江医科学校医务室变更执业机构地址的申请,现将变更执业地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内江医科学校医务室
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李映秋
医疗机构原执业地址:东兴区新江路*巷*号
医疗机构申请新执业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号生活服务大楼*楼***号,公示时间为***4年7月**日至***4年7月**日(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的方式向***********反映。
来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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